English

楼房乍建就拆为哪般

1998-06-2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庄电一 我有话说

建好的楼房,还未使用几年就因各种原因而被拆除,几万、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社会财富顷刻间化为乌有,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许多城市都经常地、大量地发生——

一幢好端端的楼房,说拆就拆了。一座远未到“寿终正寝”时的建筑物,说炸就炸了。一条街道今天挖个沟埋下水管道,填上没几天又要挖开再埋电缆线。这些不仅为人民生活带来不便,也造成不小的损失和浪费。这样的事例,在全国许多城市都经常地、大量地发生。

西北某市有家临街的医院,楼前有个不小的院落,可供病人活动、停放各种车辆。但四五年前受“下海”经商热潮的影响,医院将这块风水宝地“出让”了,商家在此盖起一排装饰讲究的商业用房,墙壁和地面都是瓷砖贴面。但这些造价不低的建筑,在几个月前都被拆除了。

同在这条街上,有位娱乐城经理投资20万元与一幢住宅楼相接建了座仿古建筑,因其台阶侵占了街边人行道,而被市规划土地部门在上面连写几个“拆”字,而这座古色古香的建筑尚未投入使用便寿终正寝。过往行人都为此感到惋惜。

距此不远一个丁字路口,原有一座简易公厕。去年上半年,有关部门投资数万元,费时几个月,将它改造成贴有白瓷砖的水冲式厕所。谁知,这座上档次的公厕交付使用不过四五个月时间,就因公厕旁临街平房的拆除而一起拆除了。现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座新公厕。

就是在这座城市,使用仅十几年、甚至四五年就被拆除的楼房并不在少数。不论是国家花的钱,还是企业花的钱,这都是社会财富的一种损失和浪费,都不能令人无动于衷。

能否减少、避免这种建筑性浪费呢?记者就此采访了规划土地部门的负责同志。

据介绍,有些建筑本来批的就是临时建筑,一般使用期只有两年,但几乎很少有人到期补办有关手续。这样,临时建筑就变成了违章建筑。违章建筑就应当拆除。像上面提到的医院院墙内建的商业房和临街的仿古建筑,就都是临时建筑,理应拆除。

但是,很多业主都心存侥幸,希望将临时建筑变为永久建筑,因此建起来格外舍得花钱,甚至想以建筑的豪华来排除被拆除的厄运。记者为此采访了那位投巨资建仿古建筑的经理。他说:“我那个楼还是请北京的专家来设计的。但确实属于临时性建筑。如果只用两年就拆掉,我肯定不会建,更不会这么建!”他向记者透露:他正在努力将临时建筑变为永久建筑,所以他派人一次次擦去那大红的“拆”字。

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: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临时建筑。

当然,遭受拆毁厄运的并非都是临时建筑。某家有钱单位或某级权威机关看中了某块地皮、某处“黄金地段”,那就不管那里原来建有什么,统统拆除;某领导看着某项设施陈旧、落后了,于是便拆毁重建;某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与原任领导思想相左,就又会有一批建筑物难逃厄运……尽管每个建筑物被拆毁的原因各不相同,但几乎每拆毁一个建筑物都会造成人力、财力、物力上的损失和浪费!

为此,有关同志建议,要提高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。城市规划一经确定,就应具有法律效力,大家都应共同遵守,防止长官意志、个人说了算。城市建设要立足长远,防止短期行为,不搞权宜之计、不急功近利。要以发展的眼光拟定城市规划,提高城市规划的预见性和科学性。

许多人认为,防止建筑性浪费,不仅是完全可能的,也是完全必要的,因为我们没有理由让社会的财富、人民的血汗付之东流!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